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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房产证开发商凭啥不给我生存

民生新闻  2020-05-07 04:09 字号: 大 中 小

陈先生就是在这里买下写字楼与开发商起纠纷的。

证6年“难产” 业主两次起诉开发商

官司胜诉却发现房产证已被开发商领走

本报讯 (蒋幸端摄影报道)六年前购买的写字楼,办理房产证却“难产”。不得已之下,业主陈先生和开发商打了两次官司。然而两个月前,陈先生无意中发现,自己的房产证早已办好并被开发商领走。但由于赔偿问题,开发商迟迟不肯退还他房产证。

一告开发商为房产证

2004年6月28日,陈先生耗资200万元在樟木头买下樟木头镇泰安城一期A座A7、A8栋写字楼。陈先生说,当初合同约定,开发商应该在交房后180日内完成办证手续。然而却一直没有下文。

直到2005年7月,陈先生又与开发商签订《协议书》,约定2005年12月1日前将房产证交付陈先生,若逾期交付则每日支付 000元违约金。

然而到了约定时间,房产证仍旧未见。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。

2007年11月6日,二审宣判开发商要在2个月内为陈先生办理好房产证。而产生的违约金,从2005年12月2日起计算至办好房产证为止。

再告开发商为租金

第一个官司还没打完,陈先生再次将开发商告上法庭。原来,2004年买写字楼时他与开发商约定:“开发商承租陈先生的铺位,租期为 年,按照200万元本金,年利率8%,按月向陈先生支付租金。”

然而,租金给付情况却不尽如人意,截至2007年6月1日,开发商累计欠陈先生租金达17 29元。为此,陈先生又将开发商告上法庭。

去年12月11日,东莞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,限开发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陈先生支付未付租金,租金的逾期利息计算至清偿日为止。

根据两个终审判决的结果,开发商仍需支付陈先生延迟办证违约金,以及未付租金和违约金共计80万元。

证件突被开发商领走

官司还没打完,去年11月,陈先生向当地房管所查询房产证情况时却突然被告知,房产证已于9月27日办出,并由开发商领走了!

陈先生知道房产证被领走后很吃惊,并立即致电当地房管所的相关负责人, “当时他们告诉我,房产证通常是给开发商的,规矩是这样。”

陈先生很疑惑,在自己完全不知情,也没有授权的情况下,开发商凭啥领走房产证?

开发商:“还有很多事”

“现在法院都已经判了,但是开发商认为是因延迟办证才同意承租业主房屋的,所以延迟办证违约金及租金只同意赔一个。”陈先生说,开发商称如果他同意只收15万元违约金及租金,就会退还房产证。

日前,陪同陈先生来开发商处,一位自称是务部工作人员的人却说,他们并不清楚房产证的情况,但承认陈先生对此进行过诉讼。

“如果房产证在你们这边,打不打算还给他?”面对追问,该工作人员表示,房产证当然会还给陈先生,这是他的权利,“但是其中还有很多事情。”随后,他以工作忙为由走开。

律师:

开发商代拿证不合法

“开发商代拿房产证不合法。” 广东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锡国表示,以前东莞也出现过开发商拿房产证对有纠纷的业主进行要挟的情况。

因此,从2008年开始,东莞开始严格执行对办理房产证的,不允许开发商代拿房产证,而由业主自行办理,如果开发商代业主办房产证,必须有正式的委托书。

李锡国建议,像陈先生这种情况,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,由房管局出面与开发商进行协商,拿回属于自己的房产证。

房管局:

房产证不得擅交第三方

昨天,就此事致电东莞市房管局,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必须要有产权所有人的委托公证才行,除非是业主本人去拿房产证,否则不得擅自交给第三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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