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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4月11日生活

民生新闻  2020-03-15 09:41 字号: 大 中 小

嘉兴市再次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
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,近日,嘉兴市再次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从11月1日起,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796元/人?月调整为810元/人?月。这是嘉兴市2014年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后的第三次调标,调整后的低保标准占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5%,位居全省前列。

截至9月底,全市有在册低保对象17740户26460人,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14502.12万元。提标后,预计全市每月增加发放低保金37

.04万元。(救福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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