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逍遥农村低保户用电有优惠

民生杂谈  2020-09-21 20:44 字号: 大 中 小

农村低保户 用电有优惠

金女士向区长办公室反映,她是高村镇墩后村的五保供养对象,听说供电部门对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,但她为什么从未享受过。  供电公司回复: 根据鲁价格一发〔2012〕70号《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》文件中相关规定:对全省城乡“低保户”和农村“五保户”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,电费先收后返。另外,根据省电力集团公司有关规定,电力公司依据省民政部门提供的在册户数,以年为周期将免费电量对应的电费统一交付省财政部门,由民政部门随低保补助一并发放。建议金女士首先到民政部门查询,查看是否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人员范围内;如果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人员范围内,金女士可以咨询民政部门每年何时发放该笔金额。  目前,供电公司现已与金女士取得联系,向其详细说明了供电公司对“低保户”和“五保户”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及返还电费的流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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