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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南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管理制度

民生历史  2019-07-05 13:47 字号: 大 中 小

港南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管理制度

1、基地接受区残联的指导和检查,由基地自主经营,全权管理,区残联不提供担保,不负经济、民事等法律。

2、基地经营实行市场化运作,单独建立账户,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。

3、区残联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到基地开展项目实施情况年度考评,考评优秀的,优先安排基地项目资金。

4、基地不搞终身制,对照《自治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管理办法》 的规定标准条件、结合年度考评结果,合格的继续挂牌,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。

5、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如调整帮扶残疾人、举办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班、帮扶协议样本、更改扶持项目等事项要及时报区残联认可备案,区残联将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

港南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管理制度

,以防弄虚作假。

6、做好基地资料归档、加强财务管理,基地扶持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,严禁挤占和挪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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